只是一个NPC
初次见他,大概是紫荆花盛开的时节。在图书馆外的报摊前,我踏破铁鞋无觅处的一本游戏杂志刚好被别人抢先一步买去。为了忍住不听话的泪水,在花香满径的校道上,我一路狂奔。停下来时,前面站了一个气喘吁吁的男生,一把将杂志塞在我手里:“跑这么快,好难追。”呆呆的望着他远去的身影,我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。
后来常常在校门外的网吧里见到他,知道了他有一个并不特别的名字:杰。不知为什么,每次我刚找到位置坐下,他也就和他那群狐朋狗友一起进来了。见了面,很自然的打声招呼:“嗨!”一来二去,渐渐就熟悉了起来。那时我正被一部《仙剑》弄的神魂颠倒,却又憎恶他阴深恐怖的迷宫。每当这时,杰总会坐到我旁边,很细心的关掉音箱,不厌其烦地为我引导方向。“左、右、下、上……”我在他的指挥下敲击键盘,顺从的像一只迷途的小羊羔。可是,一旦步出迷宫、眼前豁然开朗之后,我就把手一挥:“OK,走吧。”然后就独自在那缠绵悱恻的故事里,感动的一塌糊涂,完全忘了旁边还有一个呆立讪笑的傻瓜。总觉得男生喜欢RPG,就跟喜欢琼瑶小说一样没有英雄气概,男子汉大丈夫,应该浴血沙场马革裹尸,去玩C&C或帝国才对。
然而杰玩帝国的水平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。我疑心他是不是言情小说看多了,自以为风流洒脱。在战火纷飞、人人自危的时候也忘不了给女孩子献殷勤。“小小意思,不成敬意,请小姐笑纳”、“小姐赏脸,少人感激”之类的肉麻话,多半出自他口中;网吧里只有我一个女生,我随看不起他的阿谀奉承,对进贡的物品确是来着不拒、多多益善。或者是好大喜功、爱表现自己的缘故,第一个挑起战争都是他,而且总是一发不可收拾,非拼个你死我活不可。兵多粮足,完全没有后顾之忧的我,一开始都只是作壁上观,等到他们杀的两败俱伤的时候,才一声令下,万马齐发,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。就这样我渐渐成了网吧里小有名气的帝国高手,颇有“号令天下,莫敢不从”的威风。而杰却故意要挫我的锐气,每次我种田养羊正忙的热火朝天的时候,他常常会自以为是地冷嘲热讽:“农民,快去筑城墙啦!”、“哈哈,南面被人偷袭啦!”,我不胜其烦,狠拍桌子吼道:“烦不烦啊你,跟我妈一样!”网吧里的人都哄笑起来,他的脸早已红到了耳根。
平心而论,杰也算个挺不错的男孩,可惜我跟他的交情只限于那个小小的网吧里,在外面遇见了,不过就打一声招呼。当时我是校刊的编辑,每天都抱着一大搁资料行色匆匆:而他大概亦是个大忙人,关于他风流韵事的传闻很多。我就亲见过几次,他和不同的女孩在湖边谈情说爱。那些艳丽娇媚的女孩,像茑萝一样依附着他。每每见此,我都淡然一笑擦肩而过,如同一个惯看秋月春风的老人。
后来玩《枫之舞》,杰执意要把主角改成我和他的名字,我开玩笑道:“不敢当啊,你那些东宫西宫、小姐姑娘们摆哪儿呢?”他装做迷惑不解而后恍然大悟的样子说:“哦,那些都是NPC,你才是真正的女主角。”后来他的好友来问,知不知道他对我有意思,我想了想,说,也许吧,那又怎样呢?是的,那又怎样呢?建立在游戏场上的感情,也不过是一场游戏,而我自诩思想成熟,非同龄人可比,自是看不起少男少女们小打小闹、争风吃醋的儿戏。他们都不明白我年纪轻轻何以如此冷淡,其实,我是把所有的热情都献给了一个不曾蒙面的已婚男人。
他是市内一家电台的DJ,主持着一个相当受欢迎的品书节目。他学识渊博、幽默风趣,他走遍大江南北阅尽人生百态却仍然能保持一颗纯朴的童心--这是我最欣赏的地方。曾经因为我写去的一封匿名信,他叫人到学校来贴了寻人启事,并且把电话号码给了我;曾经因为我说过喜欢巴蒂飘逸的长发,他把自己卷曲的头发留到了肩膀。但是我不够自信,怕自己的陋见寡闻与他的博大精深相形见绌,又怕自己稚气未脱的吊带牛仔裤、脏兮兮的波鞋在那些他司空见惯的都市丽人跟前不堪一击,所以始终都不敢与他见面,只是在每个有他节目的晚上,都守侯在收音机旁边,守侯着我那柏拉图一般的爱情。
九八年世界杯的决赛中,巴西队鬼使神差的输给了法国队。当时我从无数球迷的唏嘘叹息中,失魂落魄地走出投影厅,扑进网吧,杰已经坐在那里,正操纵着法国队在FIFA中跟巴西队激战,“要比试比试吗?”他心不在焉地说。我一股无名火起,冲上了绿荫场。悲愤的力量如此巨大,平常对于运动类游戏十分蹩脚的我竟然帮助巴西人把法国队打了个6:0。看着观众席上欢腾的黄色海洋,我心里有说不出来的畅快,扔下上机费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,由始至终都没跟他说过一句话。后来,有一天经过足球场,看到他穿着齐达内的10球衣,我才想到他原是法国队的拥趸,不由感到一丝愧疚,想着要还他个人情。
可惜竟没有机会了。以后的日子,我不得不为了考上另一个专业的研究生而努力拼搏,再也没有踏进过网吧一步。而杰,听说为了出国,也改掉了吊儿郎当的样子,捧起了厚厚的英文书。至于他后来GRE考了多少分,有没有拿到奖学金,我不得而知,而我自己的考研却是一败涂地。
我丧失了继续拼搏的勇气,靠着那位电台DJ的广大神通谋到了一个不错的职位。在把我的资料拿去给他的时候,我第一次见到了他。跟我想象的一样,他成熟稳健、风度翩翩。看见他穿着牛仔裤脚踏耐克鞋,我忐忑不安的心一下子放松了。四年来的期盼终于以实现,我却感到莫名的悲哀--曾经认为自己应该美丽动人地、平等地站在他面前,而为了这一层关系的缘故,却是永远也做不到了。
那天晚上他请我喝咖啡,在宽敞华丽的大厅跟我侃侃而谈。他似乎是无所不知,无论谈及哪个话题都不会冷场。忽然他的手机响了,他拿起来“喂”了几声就关了机。我好奇道:“这么好的手机也会收不到信号吗?”他微笑着,脸上显出中年男人特有的魅力,说:“傻丫头,你以后应对那些讨厌的追求者,也可以这么办。”
也许是我太幼稚,我实在想不到原来可以用这样市侩的方法去敷衍一个人,尤其是,一个热爱自己或者还曾经为自己所热爱的人。他可能察觉到了我的不自然,一时间也找不到什么话题。不知怎的,我说起了游戏--虽然从没有跟他谈论过这方面的话题。
“游戏?”他用很奇怪的眼光看着我说,“在我看来,玩游戏的女孩跟嘴里叼着一根烟的女孩没什么区别。”
这是我的父辈、我的上一代人对于游戏的普遍态度。听到这里,我心灰意冷,自己塑造出来的偶像,开始在眼前土崩瓦解。原来长发、牛仔裤、耐克这些貌似年轻的东西,不过是残旧雕梁上新漆的朱颜。我奔放不羁的青春,岂是他年将不惑的保守心境所能相容;而岁月在他内心深出所刻下的沧桑,不经世事的我又如何能够解读呢?
一个月之后我换了工作,去了一个都市角落里的小公司。我依然玩游戏,却不再有激情,不再有感动。游戏,成了治疗伤痛的麻醉剂。我几乎断绝了与所有大学朋友的来往,在自己的世界里,孤独地工作、游戏、游戏、工作,日子就在我轻弹键盘的指间悄然流逝。
这时帝国已经出到了二代的任务版,接着《轩辕剑3》也出了外传。当我独自在深邃昏暗的迷宫里昏头转向的时候,我不禁想起了杰--那个曾经在迷宫里为我指引方向,在战场上为我雪中送炭的男孩。这时我才隐隐约约地感觉到,其实他才是一个真正的游戏高手,而我当年那些所谓“战无不胜”的荣耀,原不过是踏在他肩膀上的狐假虎威啊。我肆无忌惮地践踏着他的尊严,而他却一直在义无返顾地为我摇旗呐喊……
在一个秋风萧瑟的日子里杰的好友来了E-mail,约我同去为杰饯行。他已经办好了出国的手续。天意弄人啊。昨天,我们不是还一起坐在游戏前,一起欢笑,一起感动的吗,而当我从那虚拟世界的镜花水月中回转过头来的时候,他已经倏尔远逝,站在了云和山的彼端。
他依旧是那么的关怀体贴,小心翼翼地为我拉开椅子,斟茶点菜。我的心在隐隐作痛--他旁边坐着一个女孩,是将与他同去大洋彼岸的女友。席间有人问到他将来的打算,他感慨万千的样子,顾左右而言它,说以后难得有游戏的知己了,女朋友不许玩游戏。又说,第一个心爱的女孩,就好象第一个通关的游戏,是永远都不会忘记的。
我分明感觉到他意味深长的眼光。而他身边的女友发出了嘲讽的笑声。我想,这位包装的俨然一个正统淑女、视游戏为草芥的小姐,必定是,误解了他的意思。
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跟杰联系过。不知道他是否依然痴迷游戏。是在女友的循循教导之下已经改邪归正了呢,抑或是牵着她的手坐在电脑前,一步一步的带领她走出迷宫?这一切都与我无关了,我知道,在他的生命里,我只不过是一个来去匆匆的NPC。
评语:如同许多心情故事的结局,“从那以后我再没有与他联系过,以后从未见过,仿佛他们都消逝在空气中。”一个来去匆匆的NPC,在每个生命个体眼中,他人何尝不是你我生命里的匆匆过客。对当事人来说,尽管随着岁月的流逝终会走出情感的泥沼,然而总有阳光挥不去的阴翳在某个暗夜里咬啮心灵的伤口。失去的才是最好的,多么朴实平淡的一句话语,然而字面下深藏着的情感只有真正失去后才刻骨铭心,所以我们才会说,曾经有一段真挚的感情放在我面前,我没有珍惜……不管你是否朗朗上口,倒背如流,你终将会有那顿悟的一天。